听评课制度 |
发布人: 王全军 发布时间: 2015-12-18 浏览次数: 1597 |
听评课制度 一、组织形式: 由教研室主任及有经验的老教师组成听评课小组,教研室主任任小组组长,组员为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室任课教师。 二、听课次数: 1、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。 2、教研室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。 三、听课方法: 1、听课前应事先到教研室领取《听课记录表》,听完课后,填写《听课记录表》并交教研室。 2、听评课小组听课后,组织听课人员进行评课,被评课教师不参与评课,评课后填写《评课记录表》。 3、听课时可选择理论课、实验课等。听课前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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